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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正式印发

辽沈晚报 2026年07月13日 10:45

  本报讯 记者张帆报道 7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消防救援局就省政府办公厅新近印发的《辽宁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解读,这套共6章62条的制度文件立足辽宁消防安全实际,衔接上位法律法规、适配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变化,系统性厘清各级、各行业、各单位消防安全权责边界,以刚性制度闭环破解责任虚化、基层薄弱、监管缺位等治理难题,为全省筑牢城乡消防安全屏障、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当前,我省消防安全风险存量大、类型杂,老旧建筑、小微经营场所、养老托育机构、高层建筑等领域隐患交织叠加,伴随多轮机构改革推进,部分行业监管职能重组调整,原有消防责任体系存在边界模糊、衔接不畅等短板。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构建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为地方完善消防治理制度划定清晰路径。省消防救援局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走访,广泛征集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多轮打磨文稿后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出台《辽宁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部署的政治任务,也是补齐我省消防治理短板、化解火灾风险顽疾的现实举措,对提升全省消防工作法治化、社会化水平具有深远意义。

  《办法》搭建起“政府属地、部门监管、单位主责、社会共治”四级联动责任框架,自上而下压实全链条消防安全职责。在政府层级责任上,明确省、市、县、乡镇(街道)逐级履职清单,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消防工作与分管领域业务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督查,同时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经费保障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核心职权,乡镇街道专门划定内设机构、配齐专职力量承接消防事务,打通责任落地“最后一公里”。行业监管层面严格遵循“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消防安全嵌入日常业务全过程,审批部门严守消防安全准入门槛,行业管理单位常态化开展领域内隐患排查;针对职能交叉、新业态监管空白等问题,创新确立“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处置原则,有效杜绝监管真空、责任悬空现象,同步细化应急、消防、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及民航、邮政、金融等行业专属消防职责,理顺跨部门协同治理流程。

  社会单位作为火灾防控前沿阵地,《办法》进一步压实自主管理主体责任,明确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常态化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工作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须配齐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规范建立消防档案,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定期组织培训演练;火灾高危单位推行常态化消防安全专业评估制度;针对企业集团、连锁经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作出专项规定,明确驻辽总部对下属门店、子公司统一管理责任,物业企业全面承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运维养护义务,推动市场主体主动参与消防安全自治。为保障各项职责落地见效,文件构建起考核、信用、追责三位一体闭环约束机制,各级政府建立消防工作专项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直接与评优奖惩挂钩;消防安全失信记录统一归集至省级公共信用平台,作为项目审批、用地、金融扶持、财政补贴重要参考,实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消防履职不力、隐患久拖不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严肃问责,让消防监督约束真正“长牙带刺”。

  立足辽宁地域治理特点,《办法》推出多项本土化特色制度安排,持续向基层倾斜治理资源,专门细化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工作细则,统筹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消防工作站、志愿消防队伍标准化建设,同步将农村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基础设施纳入乡村建设统一规划,补齐城乡基层消防力量短板。发布会现场,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围绕基层治理落地、社会面火灾防控、全民消防宣传三大重点工作答记者问,详细阐释后续配套落实举措。对标国办基层消防工作指导文件要求,我省将消防规划、智慧消防、大数据监管写入制度条文,依托数字化手段赋能隐患治理,统筹消防事业纳入全省中长期发展规划,以科技手段拓宽群防群治渠道。

  在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中,省消防救援局将依托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完善风险会商、联合督办机制,结合辽宁工矿企业集中、老旧小区密集、电动自行车隐患突出等省情,推行场所火灾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动态调整检查频次,运用物联网监测、线上远程巡查实现隐患预警、核查、销号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持续深化养老机构、高层建筑、生命通道、动火作业等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不断完善市场化辅助监管体系,从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依托12345政务热线畅通群众隐患举报渠道,打造专业支撑、保险兜底、群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消防宣传教育是提升全民避险能力的治本之策,下一步,全省消防救援部门将持续深化分领域、分人群精准宣教工作,联合卫健、民政、文旅、商务等部门建立行业常态化联合培训机制,针对医院、养老机构定制实操课程,采取授课、现场演练、上门指导相结合模式完成行业从业人员全覆盖轮训;面向沿街商铺、小作坊等小微场所开展入户式实操教学,发放通俗易懂的安全指引,教会经营者自查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快速疏散逃生;聚焦老旧小区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展暖心上门宣传,依托社区阵地常态化举办消防讲座、实景演练,打通消防宣传末梢通道,全面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省消防救援局表示,下一步,将分阶段推进《办法》落地实施,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推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经营单位逐条对照细化岗位责任清单,配齐人员、经费、设施等配套保障;同步强化全过程跟踪督导,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对责任悬空、整改迟缓的主体加大督办问责力度,以刚性约束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地生根,持续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域火灾防控网络,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护航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