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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至29523元

辽沈晚报 2025年07月31日 13:57

  2025年7月29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有关规定,沈阳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9523元。此次调整旨在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扩大职工住房资金积累,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政策依据:依法依规,精准核定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沈阳市2024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核定2025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9523元。

  调整内容:明确上限,规范操作

  《通知》要求,各缴存单位需严格按照新标准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其中,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9523元,个人缴费封顶金额按单位和职工最高缴存比例各12%计算,不得超过7085.52元,相较去年同期月缴存额增长195.56元。

  政策解读:保障公平,助力安居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既体现了“控高保低”的公平原则,也充分考虑了职工实际住房需求。月缴存基数的提升,长期累积将显著提升职工购房支付能力,减轻住房消费压力。

  提示:职工可自主查询缴存明细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职工可通过“沈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或盛金办小程序,实时查询个人缴存基数及账户余额。如发现单位未按规定调整,可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本报记者 赫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