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分社正文

抚顺进入禁渔期“多钩”生产性钓鱼被禁止

辽沈晚报 2023年05月23日 16:32

  5月22日,辽沈晚报记者了解到,抚顺市公安局江河流域分局近日组织市、县、乡三级河道警长,联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全市河流流域内开展严禁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普法宣传工作。

  工作中,执法人员向娱乐性垂钓人员发放《抚顺市渔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讲解严禁非法捕捞水产品有关规定,还在流域内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

  根据《刑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省渔业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抚顺市从2020年起,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实行禁渔期制度。

  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抚顺公安及农业农村部门将重点查处和打击电鱼、毒鱼、炸鱼、无证捕捞等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持续转好。

  抚顺禁渔区域包括:1.辽河流域:浑河、清河、柴河、太子河、柳河、苏子河、社河等干、支流及所属水库、湖泊、湿地;2.松花江流域:辉发河干、支流及所属水库、湖泊、湿地。禁渔作业类型: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

  如发现非法捕鱼、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可向抚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举报,举报电话024-57566677。

  辽沈晚报特派抚顺记者 李毅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