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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优法制化营商环境 沈阳于洪区打造“调、裁、诉”三位一体解纷体系

中新网辽宁 2024年04月25日 18:49

  中新网辽宁新闻4月25日电 “真让人着急啊,白白干了一个多月却拿不到工资,要不是‘保障中心’帮我,真不知道咋办啦!”4月23日,提起不久前的讨薪经历,石先生还是很激动。

  不久前,石先生来到于洪区多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保障中心,要求被申请人沈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在法院诉前调解员和仲裁员的耐心调解和反复工作下,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当即向石先生支付了拖欠的工资。该纠纷的调解成功,也标志着独立办公的沈阳市于洪区多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保障中心正式上线运行。

  多部门优势互补 真正实现“一体化”服务

  “‘保障中心’由调解组织、法援机构、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共同派驻人员组成,诉前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仲裁员、法官一起办公。当事人不用再东奔西跑,基本上来一次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保障中心”负责人岳维光说。

  去年7月份以来,于洪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前端性、基础性作用,积聚整合区委政法委、区总工会、区法院、区司法局和区人社局优势资源,发挥区人社局仲裁院、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和区综治中心的优势互补作用,建立了一站受理、闭环管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劳动纠纷化解模式。健全完善了劳动人事争议及追索劳动报酬调解、仲裁、诉讼三位一体对接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机制,将劳动仲裁与司法调解,起诉立案有机衔接,并提供了独立办公场所,成立了于洪区多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保障中心。截至目前,“保障中心”已成功调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165件。

  “每个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都涉及民生问题,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以前需要经过‘一裁两审’,不但处理环节繁多,还存在衔接不畅、办理周期长等问题。‘保障中心’的正式上线运行,不但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诉讼成本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成本,更提升了各部门对劳动人事纠纷的联动联处效能,为降低‘万人成讼率’,做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巨大助力。”于洪区委政法委相关工作负责人说。

  独创五步工作法 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目前,“保障中心”全面承担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争议预防、协商、调解、法律援助、调裁衔接等工作,并独创了“4+1”五步工作法。“4”即第一步调解团队裁前处置。区法院在“保障中心”常驻诉前调解团队。“保障中心”受理劳动纠纷后,调解团队第一时间介入,对当事人提供纠纷解决方式、诉讼常识、裁审原则等方面的辅导,并透明化裁审标准,结合劳动仲裁和诉前调解员对争议案件柔性调解的优势,让当事人全面了解纠纷解决路径、稳定心理预期,从而提升调处效能。第二步统一裁审衔接标准。“保障中心”通过区仲裁院与区法院建立的定期研判机制,不定期对地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特点、处置难点、争议焦点等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统一裁审标准,提升裁审质效。第三步劳保监察与执法监督联动发力。“保障中心”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区委政法委建立“监察+执法监督”联动模式,激发出“1+1>2”的联动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监察调查执法和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职能,切实保障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裁、快结”。第四步多部门协同应急联动。针对群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区综治中心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应急调解机制,及时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共同介入,各尽所能、联调联处,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是对仲裁受理范围外的、不服仲裁裁决结果的或调解未成功的案件即时立案。针对以上案件,区法院启动即时立案绿色通道,在“保障中心”就可接入法院立案系统,现场立案,实现数据“多跑道”,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效果。

  “为提供更优质的一体化服务,我们还在‘保障中心’进行了‘隔空+错时’审理模式的尝试。这就好比把法庭转换成一个在线群聊,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举证、质证、答辩等流程即可,不再需要大量占用双方当事人的时间。相较于传统办案方式,此类案件的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近30%。”区法院相关工作负责人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