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分社正文

辽宁公开招聘事业编大学生乡村医生

沈阳日报 2024年04月07日 09:18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尚志文)记者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为进一步提升辽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质量,辽宁结合各市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

  此次招聘单位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派驻到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招聘范围为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21年6月以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招聘要求学历及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记者了解到,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