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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强化祭祀用火、烧荒等野外用火管控

辽沈晚报 2024年04月02日 09:58

  4月1日,“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举行。同时,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致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倡议书。

  当前,我省气温逐步回升,大风天气增多,清明祭祀用火、春耕生产用火和踏青旅游野外用火行为叠加,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为契机,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加大“绿满辽宁 防火先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力度。要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人群宣传,深入开展“五进”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要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增强群众依法用火的自觉性。

  同时,各级林草部门要加强与宣传、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定扛起“专业防、早期救”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网格化管理措施,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特别是要压实乡镇、村组和林场、各类风景区等林草经营单位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干部、护林员、网格员等护林防火人员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祭祀用火、烧荒、烧秸秆等野外用火管控,切实把防控工作细化到每一个山头地块,最大限度减少人为火灾发生。

  致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倡议书

  为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守护美好家园,省林草局发布致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倡议书。

  一方面,争做文明用火的践行者。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内吸烟、露营用火、烧烤食物,不焚烧荒草、秸秆、垃圾,不上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乘车时不向外扔烟头。另一方面,争做森林防火的宣传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共筑森林草原防火人民防线。第三方面,争做违规用火的监督者。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做好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监管监护工作。如发现他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或突发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向属地政府报告或直接拨打“12119”报警电话。

  辽沈晚报记者 胡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