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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若干政策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提效能

中国新闻网 2022年05月06日 10:19

  原标题:沈阳出台若干政策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提效能、增动力

  中新网沈阳5月5日电 (李晛)5月5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十二场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金阳说,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提效能、增动力,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满产扩产,沈阳市制定出台《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金阳介绍说,在《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注重政策举措精准有效、注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此次政策支持对象惠及到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全市104余万户市场主体凡是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政策红利、获得政策补贴。

  此次《政策措施》共包括15条,主要内容有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成本、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能负担、加大企业融资力度、加大制造业扶持力度、促进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加大文化旅游行业扶持、促进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加大稳岗扩岗力度、加快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等。

  在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成本方面,在前期12条对国有产权房租减免的基础上,此次将非国有物业纳入支持范围。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按照省政策,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服务业情况,比照服务业的免税标准,财政资金以补贴形式给予支持。

  在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能负担方面,对因疫情原因停工停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月份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给予10%的补贴,5、6月份可申请费用缓缴。

  在加大企业融资力度上,设立盛京征信中小企业纾困专项基金5000万元,对成长性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阶段性股权投资支持;盛京金控小微企业应急转贷业务,在5天期限内免收资金占用费;对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规定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季度环比增量的1%提供资金激励。

  同时,加大制造业扶持力度。对产值达到1亿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标准予以奖励。对上半年入统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新建项目,按投资的5%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技改项目,按投资的10%给予补助。

  在促进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上,上半年,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新兴产业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经综合评价后,每户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经绩效评价后,按上半年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补助。

  金阳表示,当前,全市正处于加快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回升的重要时期,市发改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企之所难、政之所帮”,全力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在企业帮扶上更加到位,及时帮助解决原材料、用工、资金等问题,做到有诉必应、有求必办,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政策效应最大化,推动全市经济加快回升向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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