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席位权责边界,守护铁路出行公共秩序
一张车票,一边承载着购票个体的消费权益,一边关联着列车上有限的公共出行资源。K1156次列车发生的“购票占座放置零食”事件,经由网络传播之后,把铁路客运当中席位使用权的现实矛盾摆到大众面前。国铁结合法律法规两次公开表态,厘清购票、检票、席位使用三者之间的权责关系,为社会讨论划定制度标尺,也让大众重新思考公共交通场景下个人权利与公共秩序之间的平衡。
事件的起因源自K1156次列车6号车厢的现实场景,3名旅客实名制购入三张硬座车票,仅有两人检票登车,把零食摆放在未检票旅客对应的006号席位上。持有无座车票的旅客想要使用这处空置座位,寻求列车工作人员介入协调,现场工作人员建议当事旅客自行协商,这一幕被拍摄上传网络,迅速引发两种截然不同的舆论声音。一部分网友站在付费购票的角度,认为花钱购票就拥有对座位的处置权限;另一部分网友立足公共资源属性,提出客流紧张时段,闲置席位应当给到无座旅客使用。两种观点各有现实情理,却都没有完整厘清客运合同框架之下的权利边界。
国铁成都局率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给出界定,旅客购票之后未检票乘车,视为不行使本次列车运行区段内的席位使用权,第三方不能占用处置该席位,特殊情况需要报备列车工作人员现场处理。后续国铁集团进一步细化解释,旅客因自身原因没有检票登车,依旧保留开车后免费改签当日24时前车次的权利,但不再具备支配原有席位的资格。正如国铁集团企法部合规管理处处长焦德贵所分析,若认可未检票同行人可以处置空闲座位,就会出现一人变相享有双重车票权益的漏洞,既浪费公共运力,还会诱导多人囤票占座的不良现象。
不少公众会产生疑问,票款没有完成退回,直接取消未检票人员席位使用权,权责划分是否失衡。客运服务合同从支付票款那一刻便已经成立,但合同赋予的席位使用权,需要以检票乘车作为实际行使的前提,改签权益就是对未检票旅客的权益补偿,两项权益不能叠加享用。同时规则也兼顾特殊情况,“旅客如因自身疾病或陪护病人等特殊需求,可购买多于实际乘车人数的车票乘车”,但需要上车主动告知列车工作人员,由列车做好解释与重点旅客服务,这也说明多购车票的合理使用,同样离不开铁路现场的介入管理,并非同行人可以随意处置席位。
规则同样考虑中途上车的特殊状况,车票不会重复售卖,无座旅客只是临时使用空置席位,一旦原购票旅客中途检票登车,依旧享有该座位的使用权,可以提请工作人员协调,临时就座旅客需要让出席位。这套处置逻辑,既没有全盘否定购票人的合同权益,也没有放任席位被同行人私自占用,把临时调配的权限收归铁路工作人员,兼顾个体权益与车厢内多数人的出行利益。
铁路部门这次公开回应,不只是针对一起网络热点事件的答疑,更是把书面的运输规则转化成大众看得懂的现实标尺。它提醒每一位出行旅客,权利行使有边界,公共秩序需要每一名乘客共同维护,明晰的规则,最终守护的是全体旅客的出行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