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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上线运行

辽宁日报 2025年12月31日 11:14

  本报讯 记者孔爱群报道 12月31日,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由省数据局负责建设,对接联通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实现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和统一赋码,全面支撑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及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登记,为公共数据规范化、透明化应用奠定基础。

  2025年7月15日,《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印发施行,从制度层面规范省内公共数据资源登记行为。本次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上线运行,严格按照国家数据局“全国一个标准,国省两级架构”的建设思路,使用省级平台承接全省登记工作,并将前期率先使用国家平台代为登记的公共数据资源,全量迁移至省级平台,为省内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服务提供信息系统支撑。

  该平台能够为省内登记主体提供资源登记、数据查询、信息披露等核心服务,实现“一地登记、全国互认”,申请登记的公共数据资源或产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由省级平台统一核发登记确认单,确保数据资源流通利用合法合规。省级平台上线首日,大连市、鞍山市、营口市等地区新增登记26项。截至目前,辽宁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累计登记公共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206项,覆盖海洋环境、金融信息、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

  我省未来将持续提升登记服务质量,鼓励各市对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逐步形成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底账,推动降低社会用数成本,激发数据要素活力,进一步加快释放公共数据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