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率先开展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
中新网辽宁新闻8月20日电(李伶俐) 记者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20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为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提振养老服务消费,近期,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经积极争取,沈阳市成为全国四个市级试点之一,率先开展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

据沈阳市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葛介绍,据估算,沈阳市约有10万老年人处于中度及以上失能状态,助餐、助浴、专业照护、长期托养、喘息服务等刚性需求庞大。此项政策,是民政领域历史上首次不以经济困难与否为条件,针对所有符合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老年人所组织实施的专项补贴政策,具有开创性、普惠性的特点,意义十分重大。本次补贴面向居住在沈阳市的,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沈阳市户籍限制要求。为确保政策资源合理分配,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关爱型)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据了解,此次补贴将通过“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发放。对首次申请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按月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老年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领取即可。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领取、当月使用、次月失效”,未使用部分不予累计。试点期间,“民政通”以“抵扣券”形式发放电子消费券,对补贴项目范围内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
下一步,沈阳市民政局将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加强指导监管、跟进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精准调适实施细节,让政策红利充分释放,让广大失能老年人在夕阳岁月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为全国贡献可复制的实践样本,以养老服务消费的蓬勃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