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五大行动 提升消费环境
本报讯 记者朱柏玲报道 从今年起,我省开启为期3年的消费环境提升工程,通过5大行动21项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全省消费环境的便利度、舒适度和满意度。
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省直部门,组织召开全省消费环境提升工程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解读了《辽宁省消费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公布了“无忧退”“线上解”“就近诉”承诺经营者名单,明确通过引导放心消费单元和放心消费集聚区承诺,进一步健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体系,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据悉,我省消费环境提升工程围绕“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建设要求,提出了5大行动21项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全省消费环境的便利度、舒适度和满意度。
实施消费供给提质行动,培育消费品工业特色镇,实施消费以旧换新及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推行服务消费合同示范文本,健全农村电商寄递服务体系,聚焦扩大优质供给,推动消费升级。
实施消费秩序优化行动,建立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施食品安全“十大提升工程”,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
实施消费维权提效行动,推广在线纠纷解决机制,鼓励“无理由退货”承诺,加强消费教育基地和维权服务站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参与调解,探索食品安全纠纷人民调解机制,高效快速反映消费问题,及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实施消费环境共治行动,引导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体系,加强对平台入驻经营者身份审核和动态查验,规范预付式消费行为,发起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倡议,多方协同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实施消费环境引领行动,构建异地异店退换货机制,深化“三省一区”执法协作,支持沈阳、大连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优化入境旅游供给,用足用好过境免签政策,突出创新示范和国际合作。
会议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力争通过3年时间,构建起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在消费供给提质、维护市场秩序、提升维权效能、社会共治等方面攻坚发力,全力推动消费环境提升工程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