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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 沈阳公检法联合重拳出击,守护网络信息安全

中新网辽宁 2024年07月15日 20:48

  中新网辽宁新闻7月15日电(王翕瞳 李奕萱) 7月15日下午“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通告”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志作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发布会现场 王翕瞳摄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整治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通告:

  一、自觉远离网络谣言。全市人民要提高信息甄别能力,对于未经官方证明或来源不明、地域不清、指向不明、时间不详的信息,要有存疑的警惕心理,静待官方证实。

  二、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对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不随意转发传播。

  三、严禁制造网络谣言。严禁为蹭流量、博眼球、吸粉引流或为达到其他目的,夸大事实、断章取义、歪曲真相、恶意抹黑,编造和发布虚假、失实信息,误导社会公众,制造虚假舆论热点。

  四、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对于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发布者、转发者、网站平台管理者等相关人员及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刑事责任。

  五、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广大网民、各类“自媒体”对已发布的虚假、失实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迅速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六、履行主体管理责任。网络账号持有人需对发布到网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各类网站、平台,要严格审核规范信息内容,即时通讯群组建立者、管理者需起到监督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七、积极举报网络谣言。希望全市人民对网站论坛、即时通讯、网络平台上出现的网络谣言积极进行举报,广泛转发官方权威信息,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此,呼吁全市人民、各网络平台主办单位和账号运营负责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谣言辨别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请全市人民、“自媒体”和网站平台严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