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新生:村委会“当爹又当妈” 法官“忙前又忙后”
近日,海城市人民法院携手多个部门,共同参与了一场牵动人心的撤销监护人资格特别程序案件,用能动司法托举起一名孤困儿童的未来希望。
01
孩子没学上 大家出“主意”
村支书找到镇里,司法所联手法庭。
故事的主角小嘉(化名)今年10岁,家住海城市高坨镇里口村。3岁时,父母离婚后跟随父亲生活。3年前,小嘉父亲不幸离世,身处异地的母亲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祖父母也早已不在人世,小嘉暂由亲属代为照顾。
“亲属条件和精力有限,这样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孩子有两个多月没上学了,得想想办法。” 不久前,村党支部书记找到镇里,商量小嘉的抚养问题。
得知这一特殊情况,当地司法所依托“四所一庭”联动机制,与辖区所属的海城市法院腾鳌人民法庭取得了联系,希望寻求法律援助解决方案。
听到村委会愿意承担小嘉的监护责任,腾鳌法庭庭长宿锋提出可以尝试通过撤销监护人资格特别程序实现监护权的变更,“咱们一起努力,得让孩子有人管、有学上。”
方案敲定后,当务之急是找到小嘉的母亲。承办法官侯晓梅果断采取行动,立即着手联络小嘉的母亲。
02
判决“有温度” 孩子有希望
孩子户籍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指定为其监护人。
4月7日上午,宿锋、侯晓梅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一同来到小嘉母亲居住地,面对面交流,恳谈孩子的抚养问题。最终,小嘉的母亲考虑到自己抚养能力不足,“放便是爱”,表示放弃小嘉的监护权。
4月7日下午,从小嘉母亲住处返回后,侯晓梅第一时间完成了判决书的制作工作,撤销其母亲作为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孩子户籍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其监护人。
4月8日,法官们带着法律文书前往小嘉所在的鞍山市儿童福利院,同时与鞍山市妇联、市儿童福利院以及海城市妇联、高坨镇政府、市司法局高坨镇司法所、高坨镇民政部门以及里口村村委会的代表就小嘉之后的发展规划展开了深入交流。鞍山市妇联及鞍山市儿童福利院表示,将立即联动民政、教育等部门解决小嘉的就学问题,让小嘉早日回归校园。
“这样一纸有温度的判决书,让小嘉感受到了这个春天的温暖。”鞍山市妇联权益保障部部长马琰表示。
4月17日,在大家的共同帮助下,小嘉已经顺利到沈阳市光明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成功回归校园。
03
发司法建议 护孩子权益
解决法律上虽设有监护人,但实际上没人照顾的未成年人的成长困境。
“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孤困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合力编织一张密实的保护网,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走向美好的未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岩介绍说。
为进一步加强孤困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尤其解决法律上虽设有监护人,但实际上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得到有效的监护和照顾的未成年人的成长困境,鞍山中院与海城市法院联合向海城市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从建立全面覆盖、主动发现工作机制,明确基层组织职责,落实“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社会救助机制,孤困儿童受教育权利保障等几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