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取钱”是犯罪!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公安分局抓获3名“车手”
取钱就是赚钱?
举手之劳就能致富?
“活”虽简单
“祸”不简单
近日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成功打掉一个“车手”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流水33万余元。

所谓的“取款手”,又被诈骗集团称为 “车手”“马仔”是指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专门负责实施取款、转移赃款的中间人帮助诈骗团伙达到赃款洗白的目的,并从中赚取佣金
案件回顾
不久前,民警在工作中获悉,辖区居民赵某银行卡账户资金异常,收款、取款时间间隔短,且数额巨大。疑似非法转移涉诈资金。接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工作,并第一时间将嫌疑人赵某抓获。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提供银行卡帮助诈骗犯罪分子转移涉案资金的犯罪事实。民警以此为突破口,对该案线索进行深度挖掘。据赵某交代,其因想挣“快”钱,在朋友王某推荐下,与有“门”路的刘某认识并约定见面。在刘某的组织下,3人明确分工,其中刘某负责在社交软件中联系诈骗分子,赵某与王某提供银行卡为诈骗资金取现,再由刘某将资金送出,3人从中获利。民警顺藤摸瓜、循线追踪,经过几天的连续奋战,成功将刘某和王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和王某如实供述了其为了获取不法利益,在明知银行卡内资金系诈骗而来的情况下,仍通过银行卡取现为诈骗团伙转移共计3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赵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电信诈骗分子在诈骗钱财时,往往会让被害人将钱款打入某个指定的账户,隐匿于幕后的他们需要“取款手”帮忙取现。这种“职业取款”行为,从被害人的钱款被诈骗,汇入相应账户,到钱款的转移,贯穿电信诈骗犯罪的全过程。因此,“职业取款”行为实为电信诈骗犯罪链条的重要环节,是警方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要珍惜个人账户,切勿将自己的个人账户出售租用给他人,更不能沦为“取款手”“车手”,以免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