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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辽沈晚报 2024年04月24日 14:42

  《沈阳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今年1月10日通过,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宣传和实施好这部地方性法规,4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制定《条例》的情况,并就这部法规的贯彻实施提出意见。

  《条例》共八章四十一条,分为总则、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要素、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措施和附则。

  《条例》明确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方向,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规定了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要求,提出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推动数据要素有序流动、提高数据要素配置效率、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规定了促进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提出培育壮大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元宇宙、量子信息、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加强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明确了数字技术创新总体要求,规定了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攻关和突破。

  辽沈晚报记者 王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