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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号《辽宁省总林长令》签发

辽宁日报 2024年02月21日 09:16

  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近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总林长郝鹏,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林长李乐成签发《辽宁省总林长令》(2024年第1号),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我省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切实做好全省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工作,坚决从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责任、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高度出发,压实主体责任,为全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针对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决定》要求各地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促进林长履行职责。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防火网格划分,实现“定格、定人、定责、定图”。同时,深化源头治理,筑牢“第一道防线”,深入开展“绿满辽宁 防火先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联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确保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

  森林防火,重在预防。在应急准备上,《决定》强调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完善卫星监测、航空巡护、视频监控、塔台瞭望、地面巡查、舆情监测六位一体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火情早发现能力。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响应措施。切实做好队伍集结、物资保障、机具检修等应急准备,确保科学快速扑救火情。持续加大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夯实基础能力。

  在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上,《决定》要求压实政府主体责任、林长领导责任,理顺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加强力量配置,落实落细防控工作,全面完成2024年疫情防控目标。坚持治理为要,严把疫木除治清理关。严格按照批准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开展疫木集中除治行动,全力打好“冬春季疫木集中除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已发现疫木清理处置。

  今年,全省还将开展涉疫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涉松木企业、个人,对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捡拾、采伐、出售、收购、存放、处理、加工和利用疫木及其剩余物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高度重视日常监测和即死即清工作,确保做到监测全覆盖、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