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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和平法院开审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沈阳日报 2024年03月18日 11:15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周贤忠 通讯员吕进)3月15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由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宋丽君担任审判长,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军出庭支持公诉。公诉机关对被告人付某某提起公诉的同时,就该案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3年2月以来,被告人付某某伙同潘某某、李某某(另案处理)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通过在中药粉中掺入“西地那非”制成性功能保健品、直接购进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半成品及包装盒后进行包装,后将加工包装好的性功能保健品销售至全国各地,累计销售金额人民币7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对被告人付某某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大量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付某某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庭审中,付某某及其辩护人均无异议。本次庭审将择期宣判。

  据该案主审法官介绍,“西地那非”是一种血管扩张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当服用可能会伤害消化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神经系统等,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