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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读“兴沈英才计划”(2024版)

辽沈晚报 2024年02月23日 13:40

  每天提供500间“人才驿站”供来沈求职的大学生免费入住,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学校,向高层次人才发放“绿卡”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定期休假疗养,每年10亿元人才资金即申即享……

  2月22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举措(2024年版)”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新鲜出炉的“兴沈英才计划”(2024版)。

  修订后形成了此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政策措施,全文包括4个方面24条政策措施,重点内容如下。

  新增多条政策举措 资助、培养高精尖人才

  对新引进、新当选的院士等A类人才,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奖励,“一事一议”解决首套购房。对新引进、新当选的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认定为B类人才的,给予26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奖励、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认定为C类人才的,给予70万元科研经费、50万元奖励、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

  新增对沈阳市自主培养且未享受过高精尖优才等政策资助的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3000元、2000元生活津贴。新增对获得“国家卓越工程师”等荣誉表彰的先进个人,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层次人才资助。

  新增对无“国家帽子”人才支持政策,每年评选支持一批B类和C类人才,奖励标准与国家人才计划相应层次人才保持一致。新增对沈阳市驻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企业等用人主体,采取单列指标、免评直享的方式,给予相应层次人才科研经费、奖励和首套购房补贴。

  每年评选奖励

  10名“兴沈大工匠”

  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人才需求,编制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按目录引进的人才,分3年给予总计3-30万元奖励。突出政策直达,新增对产业链的链主企业或重点企业,给予自主奖励名额。

  加快培育吸引产业紧缺技能人才,新增每年评选10名左右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兴沈大工匠”,给予10万元奖励。对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双元制”校企合作项目,按培养技能人才规模等指标,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年度内为企业输送50人以上毕业生的职业院校,按最高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实施教育、医疗、农业、金融、新闻、体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培养项目,对纳入项目的人才给予最高15万元项目经费、5万元奖励。

  鼓励青年后备人才

  深入生产一线

  对博士、硕士、本科高校毕业生给予16万、8万、4万的综合补贴;注重向重点发展领域倾斜,新增在“老字号”和“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可上浮10%。对进入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贴,最长发放2年;对本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

  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孵化器

  及举办学术交流活动

  对新批准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新型研发机构,按培养集聚人才等方面成效,给予最高300万元后补助。

  聚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创新创业载体支持力度,新增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给予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科技园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新增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在沈建立的科技创业交流平台,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等指标,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支持企事业单位在沈举办人才学术交流活动,按活动总支出金额的50%给予主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贴。对“海智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获奖落地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支持科技人员离岗创业

  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和兼职创新。科研人员可按规定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返岗时按不低于原等级应聘,其中,高层次人才在同一事业单位申请离岗创业的,期限可延长至8年。兼职创新期间可与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

  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赋予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可自主组建团队、自主决定技术路线、自主支配经费。用好人才编制池,周转使用500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于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推动实现区域间人才互认

  加快推进“沈大长哈呼”和沈阳都市圈区域人才一体化建设,新增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沈阳都市圈城市认定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沈阳

  市相应层次人才,推动实现更大范围的人才互认。试行高层次人才评价举荐制度,经两名及以上A、B类高层次人才举荐,可直接参评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支持柔性引才,按服务期限兑现奖励政策,每年在沈工作达到2个月、6个月、9个月以上的,分别按照15%、50%、100%兑现。以京沈、苏辽科技合作为重要载体,加快引进科技人才来沈创新创业。

  为人才子女就学

  家属就业、住房医疗提供保障

  综合运用政府统建、社会化合作和企业自建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三年免租人才公寓。用好“人才驿站”,每天提供500间“人才驿站”保障能力,将来沈求职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免费入住“人才驿站”天数由10天延长至15天。

  扩大人才配偶安置服务范围,由原来的ABC类人才拓展到D类,人才配偶原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予以对应安置。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读。

  注重提高服务效能,新增向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持卡可在14家定点医院享受就医和预约转诊“绿色通道”、免费体检等服务。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休假疗养。

  深化人才政策“一网通办”改革,做优做强人才服务数字化平台,通过“盛事通”APP实现人才认定、就医服务、大学生补贴等事项直达直办,每年有近10亿元的人才资金能够即申即享。组建服务专班,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管家式”服务。扩展服务事项,高层次人才持“人才绿卡”可享受免费游览国有景区等服务,着力打造服务人才的“沈阳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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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沈英才计划”(2024版)

  主要体现六方面特点

  一是着力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问题。比如,新增了每年评选支持一批“无帽子”B类和C类人才(即没有入选过国家级人才支持计划的人才),奖励标准与国家人才计划相应层次人才保持一致,避免简单的以“帽子”“头衔”评价人才的倾向。

  二是突出向用人主体授权。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使用上的主导作用,让“谁是人才、怎样用才”由用人主体说的算。比如,在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上,给予产业链重点企业自主名额,企业确定的人选直接纳入急需紧缺人才奖励范围。

  三是注重培养留住本地人才。新增了培养留住本地人才政策。比如,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沈留沈,在给予博士、硕士、本科高校毕业生16万元、8万元、4万元的综合补贴(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基础上,明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老字号”和“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上浮10%。对本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

  四是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快培育吸引产业紧缺技能人才。比如,给予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最长3年每人每月最高1000元生活补贴。新增每年评选10名左右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兴沈大工匠”,给予10万元奖励。

  五是突出即申即享。通过优化人才服务信息化平台等措施,保证政策红利直达人才本人。目前,沈阳市人才服务数字化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大家可以通过“盛事通”APP的“省心办”“好人才”登录,也可以搜索“盛事通”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官方二维码,平台上可以办理人才认定、大学生补贴等40项业务,非常方便快捷,通过数字化平台每年有近10亿元的人才支持资金能够即申即享。

  六是强化各类人才服务保障。根据沈阳市各类人才实际需求,拓展服务事项、提高服务效能。比如,提供人才配偶安置服务,由原来的ABC类人才拓展到D类,人才配偶原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按身份对等、专业相似、岗位相近的原则予以安置。向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持卡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免费游览国有景区等服务。向在校大学生发放“新阳卡”,覆盖在沈吃住行等各个领域优惠;组建服务专班,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管家式”服务,让各类人才在沈安心创业、扎根沈阳、圆梦沈阳。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