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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享受税费优惠137.5亿元

辽沈晚报 2024年02月06日 09:39

  2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召开沈阳市税务工作会议,会议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4年任务。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宁国作工作报告。

  2023年,沈阳市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全年组织税费收入2060.6亿元。聚焦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政策落实的规范性、智能化、精准度明显提升。全市24万余个市场经营主体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137.5亿元。

  在全国首创不动产自助办模式,试点数字人民币跨地区电子缴税业务,推行RCEP背景下税收事先裁定服务机制,相关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推出“十六税合一”申报、“税企直连”服务、个人股权转让“一厅通办”等创新成果,创建东北首个楼宇税收服务站,创立自然人税费服务驿站,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创建“沈税通”服务品牌,努力为纳税人办实事解难事。

  去年,沈阳税务部门首创“数据官”制度,以数治税基础有效夯实。推出大企业管理“专属融合”模式,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牵头推进沈阳都市圈“七市一区”15项征管服务“一体化”,启动发票摇奖。

  同时,首创“学分银行”管理模式,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传帮带”作用,促进干部成长成才,新增青年才俊66人、“三师”91人,储备业务标兵355人、人才库419人。

  会议强调,针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税务系统将今年的工作主题确定为“攻坚进位年”,目的是紧紧锚定“东北第一、全国领先”的目标定位,全力推动沈阳税收事业继续奋勇争先、攻坚进位。

  王悦 孙得芯 辽沈晚报记者 王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