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3.7%
《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按照《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7%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率达到国家要求,并实现碳达峰目标。
全力推进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 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
煤、油、气等化石能源是现阶段辽宁具有依赖性的基础能源,能源低碳转型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主战场,要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化石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在确保能源安全基础上,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全力推进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积极推进徐大堡核电二期顺利建设,努力争取徐大堡核电一期等项目尽快核准并开工建设,谋划研究徐大堡核电三期等项目。
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积极扩大上游气源供应,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到2030年,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50%。
装配式建筑
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
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都要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上限,严控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建设生态绿色廊道,留足城乡发展生态空间,推动城市多中心、组团式发展。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禁止“大拆大建”。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提高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新增城市公交、出租车新能源
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基本达到100%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发展多式联运和智能交通,强化多种运输方式有机融合。
加快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等,积极支持氢能在燃料电池汽车领域推广应用,依法合规推动老旧车辆注销报废。到2025年,新增城市公交、出租车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基本达到100%。
提高铁路电气化率,促进交通运输“以电代油”。协调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全面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加快推进溪田铁路、沈丹线和辽溪线铁路等实施“电气化改造”。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新能源、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
推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推动建立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快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
还将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用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厨余垃圾应收尽收,合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提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比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避免产品过度包装,推动源头减量。统筹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