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地养大虾!沈阳于洪区以组织力提升乡村振兴!
中新网辽宁新闻9月6日电(记者赵桂华)“陆地也能养大虾,如果您不信,到于洪看看吧!”
去年在沈阳市委组织部出台的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政策引导下,于洪区委组织部以富强村等12个村为试点,实施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工作。
富强村党支部因势利导,结合自身实际,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表村集体创办沈阳市富强御隆苑绿色农业有限公司,开展南美白对虾养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60亩土地入股,村“两委”带头,吸引38户社员筹集200万元资金,并吸引邻近3个村投资52万元,先后建成2座长90米、宽20米、高5.5米的高标准工厂化养殖大棚,开创了沈阳市离海养殖南美白对虾的先例。
为确保对虾品质,村党支部会同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攻坚,在使用营口国有盐场的纯饱和海水的基础上,采用天然藻类配合高蛋白饲料的喂养方式,养殖“泰国一代”南美白对虾。同时配套增氧设备、加热锅炉、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等,高度还原对虾在自然环境条件下的生长状态。截至目前,已启用虾池40个,已累计出对虾1.5万斤。对虾肉质紧实有嚼劲、口感鲜美无腥味,富含虾青素、钙、蛋白质、碘等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营养十分丰富。
目前,南美白对虾已经“游”上了市民餐桌,物美价廉,广受欢迎,预计到今年年底,养殖出虾8万斤,实现村集体增收10万元,带动部分村民增收15万元。
下一步,富强村将积极申请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建设冷链体系,扩大养殖规模,通过党建引领、股份合作、抱团发展、规模经营,切实将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以及群众的能动性有机结合,建立村集体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共同体,带领村民闯市场、增收益,趟出一条以组织力提升乡村振兴、壮大集体经济的“于洪路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