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奏响沈阳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中新网辽宁新闻7月6日电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以国家基本法形式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法治根基。今年以来,沈阳市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以高站位、实举措推动法律精神落地生根。
政治引领固根本
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各党支部集中学习、机关专题会商会议定期领学等形式,原原本本研读法律条文,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并将其纳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今年依法行政培训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培训计划,纳入市、区工作要点和普法清单,指导各地区坚持党建引领、制定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学习,切实提高民族工作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专题研讨谈体会
组织全市各级模范代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成员、民族工作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专题研讨,谈学习体会和工作打算。组织民族社团和宗教团体开展集中学习和座谈交流,就促进法贯彻实施征集有关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力参考。组织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等驻沈高校开展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交流活动,围绕《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及主要内容展开全面学习与重点解读,各族学生代表分别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定期发布专家学者解读及我市社会各界学习体会,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市区联动促学习
举办2026年全市第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围绕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行政执法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切实提高市区两级民族工作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各地区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沈河区“童心筑梦石榴红 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宣讲走进文萃小学,内容穿插知识问答环节,丰富学习宣传方式载体;法库、康平县分别组织民族乡干部群众开展专题学习座谈会,切实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苏家屯区在多民族聚居村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活动,以务实举措落实好法律责任;和平区安图社区、沈河区溪林社区、大东区东胜社区等国家、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也结合实际开展多样学习宣传活动,深化各族群众法治观念和民族团结理念。

主题宣讲进基层
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中选取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民族政策、理论功底扎实、擅长政策解读的成员,连同全市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组建20余人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沈阳市宣讲队伍,其中3名宣讲员入选省宣讲团,每月开展一至两场主题宣讲活动。6月23日-24日,在国家民委示范宣讲结束后,迅速组织省、市宣讲团成员全面开展“七进+N”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进基层活动。7名宣讲员分别走进大东区长安街道长安社区、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安图社区、铁西区教育局、皇姑区工商联、沈阳市清真南寺、沈阳市第十一中学、沈飞航空博览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并拓展其它社会面领域,第一时间把法律精神传达到基层。截至目前,市级宣讲进基层活动已举办17场,覆盖2000余人。

特别是7月1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之际,市民族和宗教局为全市200余名新疆务工经商人员宣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要义,教育引领他们做民族团结的宣传者、促进者、践行者。
宣传教育多覆盖
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融入“手牵手共成长”“弦歌聚同心 艺韵润校园”“我是小小石榴籽”等全市各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册、制作宣传板、现场知识问答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践行法治理念。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教育与推动民族领域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举办和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大型民族文化活动相结合,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N”相结合,与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等工作相结合,推动法律知识走进社区、乡村、学校和企业,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下一步,沈阳市将重点推进三项举措,抓好法律落实。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举办市管领导干部培训班和基层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抓好普法宣传。依托全市大型户外led和地铁站等宣传载体发布公益广告,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各族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制作专题宣传片,介绍法治宣传成果、普及法律知识、践行法治理念。做好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全面宣传,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覆盖更多行业、单位、群体,切实营造全社会浓厚学习宣传氛围。三是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职能作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深入实施“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坚持“融”的导向,落实“三个赋予”,加快民族乡村振兴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坚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