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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布双节期间网络消费和促销提示

辽沈晚报 2026年01月06日 15:16

  本报讯 记者朱柏玲报道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防范营销套路,清楚促销规则。

  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发布元旦、春节期间网络消费和促销提示。

  提示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平台,科学理性购物。建议消费者选择资质齐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健全的平台,认真查看平台内店铺首页是否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认真查看相关商品评价和店铺信誉,根据实际需求理性选择,货比三家,挑选有质量保障的商品。

  防范营销套路,清楚促销规则。建议消费者仔细阅读商家促销活动规则,不轻信绝对化营销用语。要注意优惠券、红包的使用条件、折扣范围和期限。要提前关注价格变化,防范先涨价后降价等虚假折扣促销陷阱。对于先交定金、后付尾款、默认勾选等情况,要谨慎操作,确认无误后再下单。

  保留购物凭证,及时依法维权。建议消费者收集和保存网购凭证、发货清单、商家承诺、聊天记录,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作为消费维权的证据。出现消费纠纷后,可第一时间与平台、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提示经营者,要规范开展价格促销。网络交易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显著标明期限。不得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在标价之外加价。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

  依法开展直播营销。网络交易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不得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此外,还要保证广告真实合法,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并建立落实投诉、举报等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