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国资监管中心开展警示教育大会
中新网辽宁新闻9月26日电 为进一步增强国资国企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9月25日,沈阳市沈河区国有资产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对所属重点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大会。

此次会议共两项议程,一是由中心副主任、纪委书记张洋宣读近期相关纪律处分决定;二是中心党组书记于国庆作警示教育讲话。
会上,于国庆强调:
一、要深刻认识违规违纪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近期发生的企业领导干部办公面积超标等问题,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国资国企的形象,也破坏了党风政风,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我们必须深刻反思,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加以整改。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企业要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办公用房使用合规、合理。要加强对办公用房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使用行为。
三、开展办公用房集中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分三阶段推进整治工作。一是对照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核查办公用房面积是否超标,建立台账。二是根据自查结果,梳理违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整改期结束后,中心纪委将逐一验收,确保所有问题100%整改到位。三是每年开展1次常态化检查,杜绝问题反弹。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管理规范长效。
四、加强教育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党纪国法、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