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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三年行动方案”

辽沈晚报 2025年01月02日 11:00

  本报讯 记者周学芳报道 沈阳不仅有美景、有美食,更有深厚的工业文化、先进的产业体系,还有享誉全国的劳模工匠, 把沈阳166.4万产业工人大军建设成为全国一流、世界一流的产业工人队伍是实现沈阳振兴突破的底气所在、优势所在、力量所在。日前,《沈阳打造一流产业工人队伍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出台。

  据悉,《三年行动方案》包括三大部分共20条举措。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打造一流产业工人队伍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到2027年的工作目标,对“一流产业工人队伍”内涵进行了具象化诠释。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提出构建高站位宣传教育体系、高水平技能培育体系、高层次人才选育体系、高标准激励保障体系、高质量建功立业体系等具体举措。第三部分为组织保障,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督查检查等方面构建保障机制,确保工作全面落实。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实现了任务清单化、措施具体化、落实节点化。

  同时,关于培养工匠人才将采取一系列新举措。加大选树力度。建设一流工匠学院,制定出台沈阳工匠评定管理办法,将市级大工匠选树名额由每年10名扩大到50名,同步开展青年工匠、区县(市)工匠选树,切实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产业级—企业级的工匠人才“雁阵体系”。

  搭建创新服务平台。提高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培育10家大国工匠领衔的卓越(创新)工作室,新增15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在雏鹰、瞪羚、独角兽及专精特新企业中,新建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75家,分别给予每家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5万元建设补助资金。让工匠人才在更高水平的平台上发挥技术技能才华。

  加强待遇保障。制定《关于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兴沈大工匠待遇政策的意见》,从优落实政治待遇、社会礼遇,明确实施就医就学、公共出行和困难帮扶等方面的优待政策,强化引才、留才力度。

  提升社会地位。以城市之名致敬工匠,推动设立“沈阳工匠日”,弘扬和传承工匠精神,展示沈阳工匠风采,凝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共识;进一步推广落实“新八级工”制度,加大首席技师评聘力度,畅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营造更加有利于产业工人队伍成长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