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沈阳调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12月25日,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6900元/月。
从2024年1月1日起,沈阳市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均按6.8%比例缴费(原按10%比例缴费人员统一调整为按6.8%比例缴费),缴费标准为469.2元/月。
沈阳市医保局请广大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避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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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暂停服务
按照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工作部署,为确保2023年医保计息结转和门诊共济工作的顺利进行,将于2023年12月30日18时起,暂停全市所有医保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计停机时间: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18时至2024年1月1日(星期一)7时。
二、停机期间,暂停我市所有医保业务服务。
请广大参保人员、参保单位、两定医药机构合理安排业务办理和就医购药时间。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