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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发布

沈阳日报 2023年06月07日 10:22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岳雨) 6月5日,东北大学发布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在招生计划方面,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在录取规则上,东北大学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已调档考生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东北大学校本部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录取到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东北大学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三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爱心物资、社会奖(助)学金多种资助形式并存的绿色物质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同时注重精神引领与能力提升,打造一系列成长成才计划,全面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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