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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每年培养1万名技师和高级技师

辽沈晚报 2023年05月17日 10:10

  截至目前,全省技能人才总量528.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35.1万人,与国家要求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实际需求尚有一定差距。我们对标国家要求,结合辽宁实际精准施策,本着跳高进位的原则,力争到2025年底,技能人才总量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1/3,高技能领军人才总量达到1000人。推动实现高技能人才队伍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近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加大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方面,提出务实举措。昨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实施意见相关内容。

  全省每年培养1万名新型学徒1万名技师和高级技师

  我省将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按季度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徒传技作用、对培养高技能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支持、打造各地特色培训品牌等措施,提升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等项目,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全省每年培养1万名新型学徒、1万名技师和高级技师。

  此外,还将围绕重点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聚焦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冶金新材料3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数控机床等22个产业集群,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为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和健康辽宁建设夯实技能人才基础。

  发挥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基础性作用,建设一批高等职业教育“兴辽卓越”院校,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开展中等职业院校和优质专业建设项目,推动实现技师学院14个市全覆盖,保障职业院校生均拨款经费,确保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升学、就业、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军入伍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院校学生享受平等机会。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劳模工匠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等项目,给予最高7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

  推动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更好发挥高技能人才在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以及带徒传技方面积极作用。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推动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保障技能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技能人才柔性合理流动,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落实保障服务待遇。

  支持高技能人才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在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方面,我省将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全面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支持高技能人才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积极争取新职业、新业态国家技能标准开发项目,全面实行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重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评价,提高全省技能人才集中且符合自主评价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覆盖率。对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严格规范社会化等级认定,加大社会评价机构遴选力度,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加强社会评价机构监管服务,规范评价行为。

  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将参与国家荣誉奖项评选

  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方面,将强化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实施“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继续评选以“辽宁工匠”为代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参与国家荣誉、奖项评选,按规定授予荣誉称号,提高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二是提高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各级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和各地人才分类目录,注重推荐高技能人才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拔推荐高技能人才到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建立休假疗养制度。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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