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出台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政策!4月1日起实施!

3月28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现场。 李伶俐摄
中新网辽宁新闻3月28日电 (李伶俐)由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沈阳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题新闻发布会于28日举行。
据沈阳公积金中心副主任王彦介绍,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对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需求,减轻购房职工还贷压力,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出台了《沈阳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商转公贷款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细则》内容主要包含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办理方式、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商转公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等方面。
此外,沈阳公积金中心个人贷款处处长韩丛立表示,为确保商转公有序、持续、正常地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受理网上预约制。
预约的具体操作为:关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公共服务”,选择“业务预约”,业务分类选择“个人贷款业务”,业务类型选择“商转公贷款审批”,原商贷银行选择银行名称,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盛京银行直接选择,其他银行选择“其他”即可,预约管理部可就近选择公积金办事大厅,预约日期可根据个人时间确定。预约成功后,公积金中心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预约成功通知”,凭通知中的“预约号码”,按约定时间,到约定网点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