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分社正文

到2025年 沈阳每年完成立法项目不少于4个

沈阳晚报 2023年03月22日 15:39

  着力优化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在打造法治沈阳上实现新突破

  3月21日上午,沈阳召开“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司法局负责人围绕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在打造法治沈阳上实现新突破作情况介绍。据介绍,到2025年,沈阳每年完成立法项目不少于4个,80%以上的区县(市)达到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标准,数字法治“3+N”平台体系初步建成……

  市委政法委:

  加快推进数字法治平台建设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勇航介绍,市委政法委作为法治沈阳赛道总牵头部门,积极推进高质量立法,在地方立法服务中心工作、引领区域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围绕数字经济、文化建设、生态建设、信用建设等重点领域,坚持“小切口”立法,出台改革急需、立法条件成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到2025年,每年完成立法项目不少于4个,基本形成良法善治的地方立法工作新格局。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上取得新突破。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专项整治力度,动态调整全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围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每年开展1次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到2025年,全市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80%以上的区县(市)达到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标准。

  推进公正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取得新突破。全面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活动和“清风窗口”创建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到2025年,建立公正高效权威司法,让沈城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在培育全社会法治氛围、建设诚信沈阳上取得新突破。持续完善政府失信案件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政府失信问题台账并推进整改,充分发挥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到2025年,全民守法意识进一步加强,覆盖城乡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各级政府政务诚信水平全面提升。

  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在发挥数字技术赋能引领作用、提升数字法治建设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加快推进数字法治平台建设,搭建市级政法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体化3个数据共享平台。到2025年,数字法治“3+N”平台体系初步建成,执法、司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现跨部门网上办理。

  市法院:

  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司法问题

  市法院副院长高铁军介绍,沈阳法院紧密围绕“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在打造法治沈阳上实现新突破”要求,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司法办案第一要务,聚焦制约司法能力深层次问题、司法实践新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以更严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司法铁军。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水平,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教育引导法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稳妥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风险、重点企业经营和债务风险,全力协助清收挽损,建设全国一流的沈阳金融法庭,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积极推动设立沈阳破产法庭,淘汰落后产能,处置僵尸企业,促进产业结构性调整和转型升级,依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深入开展促进平安建设、强化联动治理、助推依法治市、深化司法公开等10个司法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各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司法问题,增进民生福祉司法保障。

  市司法局:

  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

  市司法局副局长穆雷介绍,2022年,沈阳市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为东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2023年,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巩固和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的第一年。

  市司法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依法行政制度等“八个体系”,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牌子”,出台《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确保各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推动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严格落实《沈阳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出台《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浑河沈阳城市段管理办法》等重点领域法规规章。修订《沈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开展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严格执法裁量权制度、整治不规范执法行为、织密执法监督网络五个行动。从经济发展类、社会管理类、资源环境类、生产建设类和民生保障类5大类梳理出18项重点监督事项,以开展投诉举报清理清查、行政执法队伍不合格人员清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核查、规范行政裁量权使用情况核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核查5项具体工作为抓手,通过5个阶段,全面推动专项监督工作落实落地。

  立足职责承接好“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创建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等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实现各类矛盾纠纷排查率100%,全市“零纠纷”社区(村)建设比例达到70%以上。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等专业力量,配合人民调解员、评理说事员、信息收集员等工作队伍,建立多元联动、多员合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统筹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

  制定《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规划(2023—2025)》,明确未来三年发展路径和具体举措,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有条件的校园、律师事务所以及残联等社会组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引导和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服务。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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