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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印发

辽宁日报 2022年09月21日 14:29

  本报讯 记者李越报道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明确要采取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畜牧业及公共卫生造成的危害,保护畜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预案》明确要实行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方针,通过加强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重大动物疫情意识。

  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以上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政府及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机制等,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预案》要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作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根据疫情发展及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相关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开展部署,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发展趋势,加强疫苗和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的储备,采取监测、消毒、免疫和扑杀易感动物等措施,防止疫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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