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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标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发布

中国新闻网 2022年09月08日 08:53

  9月7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李晛 摄

  中新网沈阳9月7日电 (李晛)9月7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广平对辽宁省地方标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解读。

  辽宁省是我国东部地震活动较为强烈的地区之一,曾经发生过1975年海城7.3级地震、1999年岫岩5.4级等中强地震活动,近年来,辽阳灯塔、渤海海域接连发生几次4-5级地震,震情形势严峻复杂。

  据赵广平介绍,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将于今年全面竣工,随后地震预警系统将逐步投入使用,依托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信息接收终端等发布渠道,为辽宁省各级政府、社会公众、中小学校、行业企业等不同用户提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信息服务。为确保地震预警系统取得应用实效,规范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2022年6月30日,辽宁省地方标准《规范》正式批准实施。

  《规范》的制定,在全面落实上位法、有效提高减灾能力、更加规范行业管理等方面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赵广平说,《规范》的发布实施,将有效保障地震预警效能的充分发挥,极大促进辽宁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服务质量提升,规范辽宁省地震预警的管理和实施操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省市地震工作部门和机构在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中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也填补了辽宁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标准方面的空白。

  据悉,本《规范》对面向省内社会公众和专业用户提供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和操作规范,指导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信息服务终端的建设。规定辽宁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应用范围、发布条件、发布方式、信息安全机制等内容。

  《规范》明确了地震预警发布的主体为省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市县级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及协议第三方为信息接收及转发单位。《规范》兼顾了各方不同的利益需求,保障社会各界平等参与地震预警的权利,使得地震预警系统发挥最大程度传播效应,进而起到更好的减灾效果。

  同时,《规范》明确了地震预警发布条件、预警等级;明确了适用辽宁省的地震预警发布流程,厘清了发布主体机构及发布流程,消除了非发布主体发布不实信息的规则漏洞;还给出了预警使用的各类展示图标示例样本等。

  赵广平表示,预警项目建成后,将提供全省范围内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和重点预警区秒级地震预警服务。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辽宁省地震局将以《规范》的发布实施为契机,站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高度深刻认识《规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各项工作,完善地震预警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团队建设,开展地震预警科普宣传,建立高效、快捷的地震预警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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