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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出台幼儿劳动启蒙教育指导意见

中新网辽宁 2022年05月18日 15:54

  中新网辽宁新闻5月18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有关精神,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沈阳市教育局研制出台了专门针对幼儿园劳动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劳动启蒙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健全五育并举、协同育人工作机制,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意见》聚焦幼儿劳动认知、情感、技能的培养,把劳动的种子深植在幼儿心中,培育幼儿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立足方向引领和实践指导,不断提高幼儿园组织与实施劳动教育的水平,推动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

  注重思想引领。《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和劳动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幼儿园遵循《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和《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精神,充分认识劳动教育的重要意义,发挥劳动教育的育人功能,实现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的目的。

  聚焦全面贯通。《意见》要求幼儿园将劳动教育渗透到一日生活各环节,融入五大领域,涵盖幼儿园小中大各年龄段,着力推动幼儿园与大中小学劳动育人链条衔接贯通,贯穿幼儿园、家庭、社会各方面,形成家园社协同推进的新局面。

  专注科学指导。《意见》强调幼儿园劳动教育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内容形式的丰富多样、指导评价的科学规范、安全保障的切实有效、家庭教育的有机衔接和实践场所的拓展延伸。其中,在教育内容方面,提出劳动启蒙教育实施建议,针对各年龄段列出了更加细化、更具启发性和借鉴性的“劳动清单”,引导幼儿园结合实际,进行科学组织与实施;在评价指导方面,提出要注重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关注幼儿劳动意识和观念的养成,关注幼儿的成长和进步,激发幼儿热爱劳动、主动劳动。

  《意见》的发布,将对引导幼儿园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推进我市幼儿劳动启蒙教育科学组织实施,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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