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分社正文

辽宁省将专项检查医院是否违规收费

辽沈晚报 2022年05月17日 16:46

  医院是否分解收费项目、自立项目、参照项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是否重复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违规收费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新增项目收费;是否及时公示核酸检测价格政策和抗原检测价格政策。为此,我省将开展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行为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行为。

  问:此次专项检查内容有哪些?

  答:1.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政策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政策标准;是否分解收费项目、自立项目、参照项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是否重复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违规收费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新增项目收费。

  2.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公示制情况:是否严格按照价格公示制的要求,对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生产厂家、医疗机构销售价格进行公示,是否对社会困难群体价格优惠政策进行公示,是否及时公示核酸检测价格政策和抗原检测价格政策;是否建立费用清单制度,通过收费查询系统、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保障患者的查询权和知情权;是否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布价格咨询和投诉电话。

  3.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监管机制情况:是否健全了医疗机构内部的病历记录和护理记录制度,并对患者费用清单实行复核;是否及时处理患者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是否将价格管理工作纳入科室综合绩效考核内容;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的行为。

  4.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价格管理组织机构,定期对患者费用开展自查,组织开展价格政策培训,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5.医疗机构规范执业情况:医疗机构是否聘用具备相关执业资质的医务人员,是否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并按要求备案;是否开展或变相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是否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是否违规开展孕妇外周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组织或参与实施非法采供卵、代孕等行为。药品、耗材、器械、设备是否在有效期,是否有假药、劣药;是否存在以虚假诊断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是否存在虚构医疗服务、巧立名目、虚构项目等情形;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名称与实际开展服务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等问题;病历书写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6.医疗机构运行管理情况。医疗机构名称是否符合规定;诊疗科目设置是否符合规定;实际开放床位数量是否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否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是否有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制度等。

  问:检查分为哪几步进行?

  答:1.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1日—2022年5月31日)。

  2.宣传培训阶段(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3.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7月1日—11月15日)。

  4.落实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11月15日—12月15日)。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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