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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考办重要提醒:滞留在外考生 5月21日前返回

辽沈晚报 2022年05月16日 10:26

  5月15日,省招考办发布重要提醒,请目前仍滞留报考所在地以外省(区、市)或本省外市的考生,5月21日前返回报考所在地,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高考应试相关准备。

  考生在外期间及返回报考所在地后,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流动,并做好本地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从高考前14天(5月24日)到高考结束前,应减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避免因考试人员流动、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省(区、市)外返辽考生需持当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我省报考所在地,到达报考所在地第一时间做一次核酸检测,取得阴性结果前不得随意流动,在报考所在地期间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其他防疫要求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

  考生应主动与报考所在地招考办联系,了解并提前做好高考疫情防控相关准备。各地招考办将“一对一”“点对点”与滞留省(区、市)外或本省外市考生联系,告知属地防疫要求、确认返回安排等有关事宜。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拒绝主动报告目前状态、虚假信息上报、拒绝配合报考所在地招考办完成信息摸排、拒绝按规定要求按时返回报考所在地,导致不能参加高考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辽沈晚报记者 闫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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