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分社正文

企业已缴纳的保证金如何加快返还

辽沈晚报 2022年04月18日 11:02

  应对疫情,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

  为了将有关政策措施及时、准确传递,本报推出纾困解难10问10答系列报道。通过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将市场主体最关心的问题,帮您解答。

  在本期,我们继续关注我省于近日印发的《辽宁省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该措施的制定,是为进一步减轻我省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解决中小微企业暂时性流动资金困难。 对于企业已缴纳的保证金等资金,《若干措施》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快返还。具体有何措施,可通过本期报道来了解。

  1问:如何建立便利顺畅的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渠道?

  答:建立便利顺畅的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渠道,对审查后的投诉线索,自正式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转办处理。对无分歧和有分歧欠款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现动态清零。依法依规将企业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向社会公示。

  2问:如何引导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答: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辽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实现企业应付账款等信用信息共享,通过信用评价等方式引导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信。

  3问: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是否纳入企业年度报告?

  答: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不公示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4问:对国有企业金额大、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拖欠问题和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国有企业要将逾期未支付款项情况纳入内部考核和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等工作范围。对金额大、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拖欠问题和违规行为,由国资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和追责问责。

  5问:在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等过程中,是否支持使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以减轻投标人的资金压力?

  答:在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等过程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通过推广由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组成的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便捷的电子保函开具渠道,支持企业使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

  6问: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比例有下降吗?

  答:在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中,鼓励按照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提交投标保证金,按照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退还,或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不按照规定退还的,由行政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7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有下降吗?

  答:鼓励发包人按照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8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多久返还?

  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在工程完工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并经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3个工作日内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退还银行保函正本。

  9问: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和采购包,还收取投标保证金吗?

  答: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和采购包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问:法院在收到退费申请后,多久退还?

  答:建立一站式诉讼退费机制,设立专项窗口集约一次性办结胜诉退费。除财政对账、决算期等特殊原因外,人民法院在收到退费申请之日15日内退还。 注:国家出台相应支持政策的,遵照国家政策执行。

  辽沈晚报记者 朱柏玲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