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警有奖举报部分交通违法行为
即日起,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我市部分道路发生的机动车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有奖举报相关规定截至今年底。
举报范围、类型、方式及奖励标准
对发生在我市市政界范围内(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高新园区)以及金普新区(包括金州区、开发区、保税区)、普兰店区和全市各高速公路范围内的机动车有下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符合相关标准的,实行有奖举报:
1.逆向行驶的;
2.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闯红灯);
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专指双黄线掉头或占用导流线行驶);
4.行车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行为的;
5.在没有设置信号灯路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不礼让行人); 6.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专指占用公交车道行驶和占用高速应急车道行驶);以上1-6项,每起奖励人民币20元,可通过大连交警微信公众号“警民互动”栏目,按照相关证据标准进行举报。
7.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酒驾),每起奖励人民币200元;
8.使用伪造、变造或挪用、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假牌套牌),每起奖励人民币100元;
9.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改装改型),每起奖励人民币50元;
10.载客车辆超过额定乘员的(客车超员)或货运车辆超过核定运载质量的(货车超载),每起奖励人民币100元;
11.追逐竞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速度超过60公里/小时的(飙车)或轰踩油门、轰鸣疾驶的(飙声),每起奖励人民币100元;
12.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或肇事者相关信息,有利于案件侦破的,每起奖励人民币100元(造成车辆损失案件)或200元(造成人员受伤案件)。以上7至12项,可通过拨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4小时值班电话(83635222)举报。
举报时限
通过大连交警微信公众号举报的,举报人应于交通违法行为图片拍摄或视频证据材料采集的当日上传相关材料。
通过电话举报的,举报人应于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后且方便拨打电话时立即致电。
受理时限
通过大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的,自举报申请提交后,交警部门将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将于60日内完成奖金发放。
通过电话举报的,自处罚决定书开具之日起,交警部门将于60日内完成奖金发放。
通过大连交警微信公众号举报的,同一举报人每日奖励限额100元,每月奖励限额1500元;通过电话举报的,不设单日限额,每月奖励限额1500元。
对多人举报同一机动车同一时间、地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重复奖励;对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励由第一署名人领取。
同时交警部门对不予奖励的情形和举报人的法律责任也作了相关规定。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