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接到勒索电话
2007年10月5日中午12时许,大连某公司总经理罗某来到甘井子区兴华街派出所报案,称11时左右自己接到了陌生男子的两个敲诈电话。对方说罗某得罪了人,要“消灾”的话就得出20万元。同时,陌生男子还在电话里清楚地说出了罗某的家庭具体住址、子女姓名和就学地点等情况,这让罗某十分震惊,不顾对方“不许报警”的警告,匆匆报了案。
警方立即介入并开展工作,但是敲诈的男子十分狡猾,连着几天都没有出现,从他使用的电话号码也无法查出具体身份,调查也随即暂时搁置下来。
“奔驰”车夜半起火
同年10月14日凌晨2时许,正在睡梦中的罗某突然听到楼下有消防车的声音,起身向楼下一看,竟然是自己停在楼下的奔驰轿车起火了。虽然消防部门全力扑救,但罗某的这辆奔驰500型轿车还是被彻底烧毁报废(后经价格鉴定,价值人民币12.5万元)。
第二天早上,罗某的电话又响了。“你的奔驰车挺好啊,这事是我们干的,赶紧交钱!”这次敲诈的男子语气十分横。为了稳住对方不再做出偏激的事情,罗某同意给钱,并与对方商定了交钱时间。随后,罗某将情况告诉了警方,并在警方的安排下,通过电话告诉敲诈的男子,三天后的晚上双方到香炉礁交易。
敲诈者钻进“口袋”
2007年10月19日晚21时许,罗某在香炉礁附近和敲诈的男子通电话,对方表示已经打车过来了。埋伏在附近的警察很快发现了一辆可疑的出租车,上面坐着两个戴口罩的小伙子,一边打电话一边东张西望。负责抓捕的侦查员们随即跟了上去,在香一街附近将车子拦住,车上的两名男子也随即被带回审查。经审讯,两名男子王某和简某承认了打电话敲诈罗某的事实,并协助警方将另一名正在网吧里上网的同案犯林某抓获。
据林某交代,自己有亲戚知道罗某颇有些“家底”。2007年9月下旬,林某和朋友王某与简某闲谈间产生了敲诈罗某的想法。林某负责搜集罗某一家人的详细信息,并在小摊上买了两张电话卡让王简二人使用。随后,王简二人便拨打了敲诈电话,但看罗某没有乖乖掏钱,便想给他点颜色看看。10月14日凌晨,两人带着准备好的汽油摸到罗某家楼下,纵火烧毁了“奔驰”。就在他们以为罗某害怕“服软”的时候,却钻进了公安机关事先设好的包围圈里。近日,林某三人已经被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和放火罪(王简二人)提起公诉。(孙立杰 白恩惠 记者 赵雪伊)
[编辑 刘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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