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辽宁,城乡居民只要有就业愿望,都可以享受到政府提供补贴的就业培训,这是辽宁省今年新出台的普惠制就业培训政策的重大突破。
辽宁省政府在2008年的普惠制就业培训计划中,将原只对城镇失业者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培训扩展到转移就业前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农村退役军人、有意愿外出务工者、返乡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这些人都被纳入普惠就业制培训范围,享受普惠制就业培训补贴。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徐大庆说,这一政策标志着有求职愿望的城乡全体劳动者全部都能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打破了城乡身份界限,实现了劳动者享受技能培训权利的平等。
据了解,辽宁省在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城镇普惠制培训机构技能培训的,享受城镇培训对象同等培训待遇。对农村转移劳动力普惠制就业培训实行定额培训补贴办法。目前,在辽宁省各市、县都已建立了各种不同培训内容的普惠制培训机构,在大多数乡、镇也都有培训机构。
辽宁省从2005年起在全国率先推出普惠制就业培训,将原来针对失业国企职工的、由政府补贴的就业培训推广到所有有就业要求的城镇和农村劳动力,目前,已累计培训了约180万人,培训就业率达到63%以上,月人均就业收入提高了450元左右。(记者 陈梦阳)
[编辑 董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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